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租车 >

大众朗逸旅游租车自驾

大众朗逸旅游租车自驾

大众朗逸旅游租车自驾

  • 所属品牌:大众
  • 租车类型:旅游租车自驾
  • 可乘人数:4
  • 车型名称:大众朗逸
  • 取车地点:乌鲁木齐
  • 还车地点:乌鲁木齐
  • 核定载客:5
  • 微信/电话:18167907022

1、本司提供的大众朗逸报价为净车价,仅限用于新疆旅游,淡旺季价格不同,预订前请先咨询客服;

2、新疆旅游租车自驾价格内包含商业保险费;

3、乌鲁木齐大众朗逸租车报价限制日平均行驶400公里以内,超公里行车费用另计。

分享到:
类型
门市价
优惠价
支付方式
旺季6至10月
¥ 600
¥ 320
在线支付 预订
平季3至5月价
¥ 400
¥ 250
在线支付 预订
租车介绍

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提供完好、功能齐备、性能状况良好及整洁的车辆,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验车,如发现问题,逐一记录在合同验车单上。
2、出租方提供的手续必须齐全(行使证、保险卡),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均属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收到承租方租金和押金后,将车辆交给承租方使用(转帐支票以进帐为准)。
4、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间引发的超过第三者责任金赔付金额的损失费用以及因车辆故障后造成的保险金责任范围以外的其它经济损失。
5、如因承租方责任给出租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押金中先期扣除。车辆的正常磨损维修保养是出租方的责任,因事故或使用不当的维修是承租方的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租金用完仍需使用车辆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续租,并交纳租金,如不在规定期间内交纳租金,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为其终止使用,收回车辆的同时不予退还承租方所交纳的押金。交回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完好,否则出租方补办证件的费用以及停驶期间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收回车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仅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违章,具体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1、承租方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所租车辆不得转借、抵押、和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若为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将车辆收回,押金、租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须出示手续
(1)个人租车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租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担保人须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且担保人亲自签字方可生效。
3、承租方租车视车型而定需交押金10000元(壹万元)至100000元(壹拾万元)不等,租金另付。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由专人驾驶车辆,按正确操作行使车辆,应爱护和定期保养车辆, 若发生故障,应立即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方派人到现场解决或委托承租方处理;若承租方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积极保护现场,并及时与出租方联系,(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下解决或逃离现场,否则责任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险责任除外),均由承租方承担,事故车辆必须到本车型的4 S店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先行垫付,出租方理赔后通知承租方领取赔款,并收取车辆实际损失金额的50%作为出租方的车辆损失费。
6、承租方在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机油、防冻液、刹车油、轮胎等是否正常和标准,如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租车前由出租方检查,承租方负责查验,合格后方能出车。
7、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洪水、雪崩等)或意外事故被盗、被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保险金责任除外)。
8、承租方无权私自拆换车辆任何部件,否则按新车部件原件3倍赔偿,如承租方私自调整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将扣除8000元押金,并按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两元收费。
9、承租方所用燃料标号必须按车辆要求标号加油,不得私自降低燃料标号,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如要提供司机服务,则只对本合同以上条款1、 2条承担责任。
11、承租方交回车辆后出租方收取8000元现金(不做预售权)作为电子警察违章保证金,无违章30个工作日后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章记录,请自行在违章之日30日内到有关部门处理违章,或委托出租方代办,费用另计。
(1)如出租方在合同规定日期内退还押金,后期仍出现属承租方责任的电子违章,承租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如承租方超过30日仍未处理违章,出租方将代为处理,且电子违章押金不予退还;如承租方60日内仍未领取押金,出租方将视承租方自动放弃。
1、公司车辆均有保险,按国家保险法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积极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据裁决书后方可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在车辆保险范围内各险种及规定的金额内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超出规定险种及金额均由车辆使用者(承租方)承担,并承担所使用车辆保险费次年保费上浮总金额的10%及保险费总额优惠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相关手续和保险范畴之内的赔付,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用,折旧费用相当于本次事故维修总额的50%,事故折旧费不在承保范围内,折旧费应由承租人另外支付。
1、日租期限以当天出租时间至第二天相同时间为一个租期,时间为24小时,承租方如交车时间超时,4小时内按每小时50-500元计算,超时四小时按全天计算。(晚7点下班不收车)
2、月租期限以每月30天为一个租期,承租方交车时间超时,按第四款第一条执行。
3、承租方租赁期间车辆每天行驶公里平均不得超过300公里,月租不得超过6000公里,若超出300公里以上每300公里按一天计费,超出300公里以内按每公里加收两元到十五元不等。
4、提前归还车辆,按预定租车时间天数收取租金;延时归还按日收取租金。
5、承租方交回车辆如需修理误时及造成交通事故等无法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将按日租金向承租方收取费用。
6、承租方交回车辆油量须按接车时油量归还,如少于接车时油量,须按市场价补差价,油如多出不予退还或退差价。
7、承租方交回车辆,必须内外干净,否则向出租方交纳100元清洁费。
8、本合同于车辆归还后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刻生效,任何一方如违反以上各条款,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本金30%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首先有出租方、承租方协商解决;其次,依据本合同,到出租方所属司法部门进行司法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保险责任

四、计费、收费规则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七、车辆使用范围:新疆境内。

预订须知

客户咨询
共1页 总共0条信息 首页上一页 1 下一页末页

提问内容:

看不清
微信小程序
  • 电话咨询

  • 0991-4512301